法学院2012级实验班研究生推免复试通知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工作要求和法学院统一安排,现将法学院2012级实验班申请攻读2016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推免复试复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5年9月21日(星期一)——9月23日(星期三) 二、地点:1.签到地点:昌平校区逸夫楼4040会议室 2.复试地点:昌平校区逸夫楼4025、4019、4017会议室 具体时间地点安排为: 组别 复试时间 签到时间 复试地点 第一组
关于2012级、2013级、2014级实验班学年论文的通知。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学年论文工作管理办法》以及《中国政法大学六年制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验班培养方案》精神,并参见教务处校教字[2015]第047号文规定,我院2012级、2013级、2014级实验班学年论文工作安排如下: 一、预选题阶段 2015年9月23日——2015年10月9日,学生填写《法学院实验班学年论文选题四联单》及《法学院XXX级实验班学年论文选题统计表》预选
转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关于因公证照信息登记并因公证照收缴的紧急通知》
各院、部、处、室、所、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因公出国(境)证件的集中管理,根据上级部门文件精神,即日起将对学校教职员工因公护照及因公往来港澳通行证相关信息进行补充登记,并同时收缴未在库的因公证照。收缴范围如下: 一、因公护照 以字母S,P,或PE打头。 如因公护照已经过期或已经加盖“注销”章、但护照上尚有有效签证页,需一并提交。请个人注意复印签证信息页并留存。 二、因公往来香港
关于2011级法学双专业双学位同学选毕业论文及专业实习的通知
此次选课阶段专为2011级法学双专业双学位同学设置,其他年级学生无需参与选课,没有选课权限。 一、选课时间 本次选课阶段开始时间为10月13日(第6周周二)16:00,结束时间为10月16日(第6周周五)16:00。 二、选课内容 同学登录综合教务系统选课。 2011级法学双专业双学位的同学需选毕业论文和专业实习两门课程,其中毕业论文课程号:200041058,课序号:01;专业实习课程号
法学院2015-2016学年本科生毕业论文选题的通知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管理办法》以及教务处校教字(2015)059号文件《关于2015-2016学年本科生毕业论文选题及开题阶段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我院2015-2016学年本科生毕业论文预选题阶段的工作安排如下: 放弃双专业双学位培养模式而转为辅修培养模式,且需要修毕业论文的学生,请根据教务处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于11月23日前将教务处批准通知交至法学院教科办(逸夫楼
2012级实验班学年论文答辩名单补充通知一
2012级实验班学年论文答辩名单 时间:12月14日上午9:30开始 地点:逸夫楼4024 准备以下材料于12月10日下午之前交至逸夫楼4008:三份纸质版论文、三份答辩评分表、一份答辩过程控制表,并将已知信息填好(答辩过程控制表填写“英文题名”以上所有信息) 选题方向 篇名 法理学 2012101199 刘丹妮 网络舆论 法律职业伦理 2012101030 潘卓祺 浅析法官错案追究制
转发教务处《关于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选课工作的通知》
关于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选课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课程的排课工作将于12月16日结束,学生选课工作即将开始,请各有关单位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本次选课工作的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课日程安排 (一)本次预选课定于第十五周周五(12月18日)下午16:00至第十六周周二(12月22日)上午9:00进行。 (二)正选阶段选课
法学院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春季学期教学助理申请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教学助理制实施办法》(法大发[2011]104号)和教务处《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春季学期教学助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的要求,现将法学院相关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各专业必修课程、案例课程、研讨课程可设置教学助理岗位,以任课教师需求为准。具体岗位设置请参见附件1。 二、申请条件 1.我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者二年级以上优秀硕士生; 2.上一学年(期)学位课程
法学院2015-2016学年本科生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撰写和提交的通知
法学院2015-2016学年本科生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撰写和提交的通知 请各班班长、辅修同学近期来逸夫楼4008领取论文选题登记表(四联单)(选刑法、刑诉方向的同学待通知时再来领取)。 关于毕业论文的开题工作,安排如下: 一、2014年12月11日至12月22日,学生及时主动联系自己的毕业论文指导老师,由导师对学生的毕业论文题目进行审核,确定题目后填写《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书
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法学院课程表
0100-法学院.doc
法学院2015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法学院关于2015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根据《关于2015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校教字[2015]第004号)的通知,本次“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工作将于2015年3月17日9:00至3月26日16:00点开展,现将我院四、六级报名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名资格 (一)大学二年级以上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及第
转发教务处“关于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委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遴选工作通知”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15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选派办法》及工作安排,我校将开展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的校内遴选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 关于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 为进一步推动国内高水平大学与世界知名大学和机构的合作,促进多元文化交流,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国际竞争力,满足国家急需专业、学科领域高素质国际化人才培养需求,国家
法学院2011级、2012级学年论文撰写与提交通知
法学院2011、2012级实验班学年论文选题和指导教师分配工作现已结束,学年论文选题表(四联单)已下发发给每位学生。关于学年论文撰写与提交工作,安排如下: 2015年3月12日——2015年4月23日,学生主动联系学年论文指导教师,由指导教师对学生的学年论文题目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学生开始撰写学年论文。学年论文的撰写要求请参见《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学年论文管理办法
关于陈兆恺法官《普通法一般原理》(2015-2016学年)课程预报名通知
《普通法一般原理》为法学专业选修课,共36课时,计2学分。该课程主讲教师陈兆恺法官曾任香港特区高等法官首席法官、终审法院常任法官,2013年10月退休后担任我校特聘教授。该课程主要通过教师讲授、小组研讨和案例分析等方式,针对普通法的一般原理进行介绍和解释,包括:(1)普通法的起源、历史、与大陆法的互动、未来;(2)普通法的含义、与衡平法的关系;(3)遵循先例原则、判决理由和附随意见的区分
法学院关于提交2014-2015学年本科生毕业论文的补充通知
一、本次毕业论文定稿打印版一式五份,其中四本署名,一本匿名。匿名定稿全文不能出现学生姓名、学号及指导教师的相关信息(封面页、结论页、致谢页等),如果出现相关内容导致的问题由学生自行负责。但为方便后续工作,请在匿名论文封面页右下方用铅笔写学号及姓名。 二、撰写法与经济方向且毕业论文指导教师为柯华庆的同学,请将毕业论文提交至逸夫楼4005,联系人:林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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