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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与德国马普学会共建“马普伙伴研究组” ——暨"中国与全球法律史"国际研讨会成功举办
时间 : 2025-03-04       作者:       阅读数:

2025年3月1日,中国政法大学与德国马克斯·普朗克学会(简称“马普学会”)联合主办的“马普伙伴研究组成立仪式——暨‘中国与全球法律史’国际研讨会”在中国政法大学海淀校区成功举行,来自德国马普法律史与法理论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四川大学、商务印书馆、故宫博物院等学术机构的三十余位专家学者齐聚一堂,共同见证我校中德法学合作的盛举。本次合作成立的“马普伙伴研究组”是马普学会在亚洲的首个法学领域的合作项目,由欧洲科学院院士、马普法律史与法理论研究所所长托马斯·杜斐(Thomas Duve)教授和我校法学院法律史研究所所长李富鹏副教授共同领导。该项目致力于运用数字人文方法,推进“从中国出发的全球法律史”议题,资助总金额10万欧元,为期5年。

开幕式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雷磊教授主持。首先,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卢春龙教授进行致辞,代表主办方对各位嘉宾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强调中国政法大学非常重视与马普学会的合作。这次“马普伙伴研究组”的成立是我校全球化战略的重要举措,将推动中国法律史研究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对于深化“中国与全球法律史”的研究具有里程碑意义。该研究组将聚焦法律史领域的跨文明对话,通过搭建国际学术平台培养青年学者,为应对全球法治挑战提供历史智慧。

随后,托马斯·杜斐教授回顾了双方合作历程,指出"中国与全球法律史"主题对突破欧洲中心主义研究范式具有重要意义。在全球法律地方化与转译过程中,中德学者应携手探索多元法律文明的互动机制,共同面对全球治理难题。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舒国滢教授高度评价了杜斐教授在其著作中提出的“复规范性”“法律地方化”与“转译”等理论范式。这有别于以单一法系为中心的叙事逻辑,“全球法律史”研究从多元视角出发,探讨各地法律传统在全球互动中的动态演变,在近年来的反全球化思潮下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中国法律史学会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制史研究室主任张生研究员则呼吁整合“寻根主义”与“建构主义”研究范式,重塑具有生命力的法律传统。该项目为法律史研究以开放包容的思路对两种传统进行整合提供契机。期待该项目的长期进行,不断产出更多优质的学术成果,共同拼合出全球法治的未来图景。


开幕式的最后举行了庄重的聘任与授牌仪式。卢春龙副校长向托马斯·杜斐教授颁发中国政法大学名誉教授聘书,肯定其为推动我校中德法学交流作出的突出贡献。双方代表共同为“马普伙伴研究组”揭牌,标志着该合作平台正式启动运行。


大会主旨演讲单元,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崔林林教授主持,舒国滢教授与托马斯·杜斐教授分别发表主旨演讲。舒国滢教授以“重构中华法系”与“中国式现代化”为关键词,剖析中国法治转型的深层困境。他以“萨维尼困境”类比中国法治现代化:法律资源需从外部引入,但须在本土实践中检验。舒教授呼吁构建“双向对流”的视角,既吸收全球法律文明成果,又将中国经验纳入世界知识库。托马斯·杜斐教授在报告中反思了西方法律史研究的“国家中心主义”和欧洲中心范式,主张以“法律作为社会实践”的视角重新审视全球法律史。他强调,法律并非一个固定的体系,而是各种知识相互转换、结合后不断生产出来的社会实践产物。通过这样的视角,可以超越西方中心的法律史观,重新理解法律的全球化与地方化进程。

大会“项目介绍”单元,由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院长顾元教授主持,李富鹏副教授、马普所博士研究生库浩辰与罗桑德拉(Sandra Michelle Roesler)进行项目介绍。李富鹏副教授以《从中国出发的全球法律史——“马普伙伴研究组”项目介绍》为题,指出技术革新浪潮带来的挑战与机遇。合作项目试图利用数字人文工具,推动从“以中国作为参照”到“以中国为方法”的视角转变,探索法学跨文化交流中认识论的维度与限度,以及更具普遍性的经验与方法,从而深入参与全球法律史的知识生产。随后,库浩辰和罗桑德拉分别介绍了“马普法学中国研究计划”“转译中国”出版项目的情况,欢迎中国学者参与马普学会的学术活动。

大会第三单元主题为“法律史范式反思”,由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聂鑫教授主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高仰光副教授以《全球法律史的语料库在哪里?》为题,提出在推进全球视野的法律史研究时,我们依托的“语料库”究竟是什么?强调重视“全球法律史”学科的疆域与方法,对研究范式提出了新思考。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王帅一副研究员以《为己抑或为人:关于中国法律史研究的反思》为题,引经据典,提出对当下中国法律史研究的反思:中国法律史既要植根本土,又要胸怀天下。呼吁在坚守本土问题意识的同时,推动国际学术对话。评议环节,故宫博物院张剑虹研究馆员提出,高仰光副教授的报告指出了“全球法律史”研究中需要面对的基础问题,即研究的边界、对象、方法,这样具体的关切隐含抽象广泛的思考。北京大学法学院吴景键助理研究员认为,古典学“语料库”受到冲击有其源于现实的动因。此外,要构建为“己”的中国法律史,还需要考虑到“为己则克己,克己则无己”的原则。应当注意如何“克己”,以包纳的态度面对世界法律文明。

大会第四单元主题为“法律史与法理论”,由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柴荣教授主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院长泮伟江教授以《法律史研究中“法律”概念的再讨论》为题,指出人们对“何为法”的理解发生多次巨变,展现出法律多元主义的图景,法律史学者与法理学者应共同丰富对“法律”这一核心概念的认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尤陈俊教授以《法律史如何与法学理论对话》为题,呼吁法律史学与法理学加强对话,将“望远镜”式的研究与“显微镜”式的研究相结合,以求扩大同行范围,获得更多启发。评议环节,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李超副教授,充分肯定了尤陈俊教授在报告中提出的中国法律史研究面临的困境,这体现出学者对研究方法论的自觉,并充分肯定了报告中提出的可能的解决方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汪雄副教授认为,面对法律史与法律理论的关系问题,应当反思学者在研究时是以何种姿态进入历史。他以“法典”概念内涵的变化为例,揭示中国法律史中蕴含着不同于西方的本土法律理论,可见法律史与法律理论本来就密不可分。

大会第五单元主题为“法律史与比较法”,由商务印书馆白中林编审主持。北京大学区域与国别研究院副院长、法学院章永乐长聘副教授以《近代中国宪政文明话语中的德国形象》为题,指出德国作为近代中国学习效法的对象,中德两国社会现实的变化导致德国形象的改变。不论是《德意志帝国宪法》还是《魏玛宪法》都深刻影响了近代中国的宪法观念与实践。清华大学法学院鲁楠长聘副教授以《泰戈尔的民族主义思想与印度宪政文化》为题,围绕泰戈尔1917年著作《民族主义》展开。他指出泰戈尔虽然一直以来作为诗人的形象出现在大众视野,但是其政治思想其实深刻影响了印度的宪政文化乃至宪制构建。评议环节,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郭琛老师,围绕近代中国如何通过吸收德日思想逐步构建自身的宪政制度,对两位教授的报告高度评价的同时,作出了精彩补充与阐发。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郭逸豪老师,认为两个报告看似国别不同,却充满内在联系。清末知识分子对外部知识的学习亦步亦趋,缺乏西方宪法史的视角。

大会“圆桌论坛”单元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律史研究所副所长姜晓敏教授主持,共邀请了六位学者作为讨论发言人,分别从各自研究领域出发,对中国与全球法律史的未来发展提出见解。四川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刘昕杰教授讨论了近代外国法律知识的转译过程,国人对“西方”概念的理解之变迁。 “西方”逐渐不再被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理解,而是由一个由不同民族不同国家和文化构成的一个时空复合体。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李倩副教授讨论了中西不同的“天命观”,认为东西方文明未来的发展方向仍然应当是和而不同,求同存异。中国政法大学外国语学院付瑶副教授关注教学中法律史学科培养学生的困境。同时也指出,全球法律史的发展是每一个法史研究者的难得机遇。中国政法大学法治信息与管理学院周果教授从信息技术的角度切入,另辟蹊径,深入讨论了运用AI开展法律史研究的可能性。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何思萌老师分享了自己在马普所参加学术夏令营的经验,展现了全球法律史研究的魅力所在。最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王世柱副教授认为,全球法律史研究始终要面临知识与权力的关系,中国语境与全球视角的关系。

最后,闭幕仪式由李富鹏副教授主持,崔林林教授和杜斐教授分别代表会议主办方发表致辞,对“马普伙伴研究组”成立表达祝贺和期待,希望中德双方在法学领域的学术研究、学生培养与国际合作可以长期稳定、高质量地展开。至此,本次会议圆满结束。

(撰稿人:刘书豪、徐一鸣、蒋怿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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