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2014-2015年本科生毕业论文选题与撰写开题报告阶段已经结束,请各位同学按照指导老师的要求及建议,按时按质按量地撰写毕业论文。关于毕业论文撰写与指导阶段的工作,现安排如下:
一、日程安排:
1、 论文撰写与指导阶段:第七学期第18周——第八学期第5周(2015年1月5日—2015年4月3日)。
2、 论文提交定稿时间:2015年3月30日——4月3日(第五周)。
二、撰写及指导要求:
1、 毕业论文字数应不少于8000字,具体情况由指导教师根据专业特点和论文体裁具体掌握。
2、 撰写毕业论文务必按照《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撰写格式规范》(附件1)及《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模板》(参考)(附件2)的要求撰写。
3、指导教师在指导过程中,发现论文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应及时要求改正。教师至少对学生初稿、修改稿、定稿论文进行三次指导和批注,撰写论文评语并统一记录在《本科生毕业论文撰写与指导过程控制表》(见附件3)上。
4、指导老师根据不同论文体裁(学术论文、案例分析、毕业设计、调查报告)的评分标准评定论文成绩,详见《本科生毕业论文评分表》(附件4)。毕业论文成绩采用等级制,分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
三、质量监控:
毕业论文的撰写应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所有毕业论文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原创性检查。发现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责令学生重写,并对该生及其指导教师提出批评,并根据《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管理办法》(法大发[2009]93号)的相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并反馈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
请各位同学务必严格按照学院统一的时间进度完成各项工作,以免影响论文成绩。
联系电话:58909298
联系人: 张老师
法学院教科办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1:本科生毕业论文撰写格式规范.doc
附件2: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模板(参考)(最终版).doc
附件3:本科生毕业论文撰写与指导过程控制表.doc
附件4:本科生毕业论文评分表(共分四类).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