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专业实习管理办法》(中政大发[2005]85号)的要求,现将法学院2011级双专业双学位提交专业实习材料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提交专业实习材料内容
(1)本科生专业实习考核登记表;
(2)1篇专业实习论文(或报告);
(3)5篇实习随笔。
学生本人填写《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专业实习考核登记表》“实习内容简述”栏,就实习岗位、工作性质、主要从事的事务等进行简述。
实习单位兼职指导教师对学生的“综合专业素质”及“制作专业文书能力”进行评价,给出评语和分数,填写在《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专业实习考核登记表》相应栏,并加盖实习单位公章。
撰写实习论文、实习随笔务必遵循学术规范,对剽窃、抄袭他人成果者,按考试作弊处理。
二、提交专业实习材料的要求
2015年9月28日之前,由各班班长收齐本班专业实习材料,并汇总本班专业实习统计表,一并交至逸夫楼4008。
请各位同学务必按时按质提交专业实习材料,严格按照时间安排进行活动,以免耽误整体流程,影响成绩。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58909308
法学院教务办
专业实习考核登记表.doc
专业实习材料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