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2012级双专业双学位全体学生:
根据教务处《关于2015-2016学年本科生专业实习工作的通知(校教字[2016]第032号)》以及相关管理文件的要求,现对法学专业实习工作布置如下:
一、 实习时间:
2016年7月16日——9月24日,任意6周时间。
二、 实习单位:
法律实务相关部门,不限于北京地区。
三、 实习方式:
5人以上组成小组集中实习。
四、 提交材料:
请于实习结束后向学院提交如下材料:
1.《专业实习考核登记表》,填写好封面和第一页内容,由实习单位兼职指导教师填写评语、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交纸质版;
2.实习论文(或实习报告)1篇,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
3.实习随笔,至少5篇,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
4.《专业实习情况汇总表》,以班级为单位填写好后,由班长汇总上交电子版。
法学院教务办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58909308
专业实习考核登记表.doc
法学院2012级双专业双学位实习情况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