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法是一门以行政法为主线,涉及刑事、民商、知识产权、多个法学领域的综合性学科,同其他法学科相比,在理论研究上处于相对滞后状态,在执法实践中也存在各种现实问题,具有进一步研究的必要性与迫切性。海关法作为调整海关管理活动的法律规范,具有很强的综合性。从内容上看,既有组织法、又有业务活动法,既有实体法、也有程序法、从形式上看,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还有我国与海关合作理事会的各项公约、我国与外国政府或外国海关缔结的条约、协定。就海关管理事务而言,海关对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的监管,对关税和其他税费的征收,对走私违法行为的查处,对进出口贸易数据的统计,对进出口货物的知识产权保护,对进出口企业的稽查规范等各项海关基本业务,都要海关法律体系来规范。除了上述具体的业务活动法外,海关法律体系还包括《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中关于行政复议和行政处罚的程序性规定。海关法与宪法、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以及公安、工商、税务、外贸、外汇、边防、文物、知识产权等部门法都有一定交叉,使海关法律体系更具有综合性的特点。
海关法律体系的庞杂性与母法稳定性、简约性与子法的多变性之特点,增大了海关法研究的难度,使得海关法研究处于一个相对滞后的状态。我院设立这样一个研究中心,成为综合法律院校第一个海关法研究中心,也将填补了我校海关研究领域的空白。中心成立后,下列人士同意在院领导与中心负责人的领导下从事海关法相关问题的研究和中心组织的各项工作:
张志峰:中国住荷兰大使馆前商务参赞,中欧企业商会会长。
岳志强:原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资金支持人赵国华是我校1999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一直从事律师工作,并将企业提供海关法律服务作为主要业务领域。承办了赖昌星远华走私案中的厦门博坦公司行政处罚案、佳通轮胎公司保税料件制成品内销行政处罚案等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开设中国海关法律事务网,印刷《中国海关法律事务》内部交流刊物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作为政法大学校友,赵律师愿意提供资金用于海关法研究中心的设立以及以后中心工作的开展。
一、海关法研究中心的工作内容
1、进行海关法律研究,关注海关立法动态、分析海关执法热点、对相关企业进行调研,了解企业诉求,向相关执法机关提出相关建议。
2、通过举办研讨会、论坛等可行方式扩大研究中心的影响。利用现有的《中国海关法律事务》内部交流刊物、网站建立与企业的联系,扩大研究中心的影响,在条件成熟时,在我院的统筹安排下,与相关单位合作,为企业办理进出口贸易海关监管方面的讲座,为学院创收。
中心主任:许身健。本中心主要成员:佟志广、谷永江、张志峰、侯真喜、赵桂芬、贺华、刘东根、赵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