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培养新闻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师参观法学院实践教学成果
时间:2015-11-17 点击数: 来源:

    11月16日下午,内蒙古工业大学人文学院法学系副主任张莉蔚、实验中心主任于首涛等三位嘉宾到访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了解学习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实践教学情况,法学院副院长许身健、实践教学教研室主任袁钢于我校研究生院科研楼A913会议室接待了来访嘉宾。

许身健首先向来宾介绍了大学开展法律诊所教育的必要性。法学院所培养的是“准法律人”,也即“半成品”,法科生在法学院期间需要掌握核心的法律知识、法律技能与法律价值,以便为将来做成熟的法律人打下坚实基础,法律诊所教学对于培养卓越法律人才具有重要意义。其次,许身健介绍了实践教学的基本要义,“做中学”(Learning By Doing),区别于传统的案例教学、研讨课、实务讲座、模拟法庭等形式,诊所教学具有其鲜明的实践性,是真正意义上的实践教学。最后,许身健总结,应当构建体系化的实践教学,密切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关系。

袁钢紧接着向来宾介绍了我校法学院开展法律诊所课程的具体情况。他结合中国法学实践教学现状,解释了什么是法学实践教学,并从理论支持、教学方法、与传统法学教育模式的区别比较等方面介绍了实践法学教育模式的内涵。袁钢还立足于我校的师资状况、学生培养计划、课程设置等情况,重点介绍了法律诊所的“案件研讨”(Case Round)的教学组织形式,也即教师在固定的时间对学生的实践状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现场解决问题的教学方法;并结合教学观摩情况分析了法律诊所教师的职责,也即应当引导学生,使其发现问题,思考问题,并解决问题。

会议上来宾提出了关于法律诊所教学的相关问题,许身健、袁钢为其进行了详细的解答,并向来宾赠送了《实践性法学教育论丛》、《法律诊所》、《有效的法学实践教育》等书籍和法学院纪念品。最后,来宾在袁钢引领下参观了我校研究生院校区行政法律诊所值班点。通过内蒙古工业大学人文学院教师访问,增进了我校法学院法律诊所与兄弟院校的交流,促进了法学院法律诊所教师反思发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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